为了更好落实《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生联合培养选拔工作的通知》(教 [2024] 38号)精神,结合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实际,经文旅学院领导班子研究,特制定《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选拔方案》。具体如下:
一、成立小组
成立本科生联合培养工作小组,负责学院联合培养学生的选拔、后续学生学习期间与相关院系的联系和接洽工作。
组 长:饶 军
副组长:陈 露
成 员:孙 浩、王洪军、林 立、祝小艳
二、选拔对象、分配名额及学习时间
1、选拔对象:2023级历史学专业修完2023-2024-1学期所有专业课程并成绩合格者。
2、分配名额:首都师范大学1名(3年)、湖北师范大学1名(1年)、贵州师范大学1名(1年)
三、选拔条件
申请参加选拔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没有受到过任何处分者;
2.身心健康,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者;
3. 成绩优秀,原则上大学一年级上学期外语成绩不低于80分。
4. 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选拔。
四、选拔方式
根据申请者的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算术平均分进行排名,取排名最高者。成绩相同者,依次比较专业基础课、英语、思政课成绩,最高者当选。
五、选拔程序
1.学生自愿报名;
2.按选拔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3.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选拔;
4.将选拔结果在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六、工作安排
1.6月15日下午5:00前报名截止。
2.6月16日—18日,学院根据选拔工作方案开展联合培养本科生的选拔工作,选拔结果在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