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历史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 060101 一、专业简介本专业是汉江师范学院设置最早的专业之一,专科阶段的历史学专业从1983年开始招生,2017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本科生,至今已积累了40年的办学基础,是我校师范专业中办学历史最悠久的专业之一。目前,本专业有专任教师23人,全部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教授4人,博士5人,已形成一支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本专业以省级科研平台郧县人遗址研究院、汉...
2025
汉江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汉师校发﹝2025﹞9号 2025年5月9日)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汉江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 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第二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学科门类授予学士学位。第三条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学习并达到本细则和学校规定的相关条件者,均可...
2025
汉江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修订)(汉师校发﹝2025﹞4号 2025年5月9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汉江师范学院章程》有关规定,设立汉江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学位评定委员会)。为规范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程序,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校学位事务决策机构,负责学校学位管理有关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组...
2025
汉江师范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管理办法(修订)(汉师校办发﹝2025﹞12号 2025年6月20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持续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专业内涵建设,全面保障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等文件精...
2025
汉江师范学院课程重(补)修管理办法(修订)(汉师校发﹝2024﹞9号 2024年9月6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过程监控,规范和完善学分制管理,切实提高学生学习质量,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 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 通知》(教高函〔2018〕8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课程重修指学生补考未通过或因其他原因需要重新修读课程。课程补修指学...
2025
汉江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汉师校发﹝2024﹞9号 2024年9月6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满足学生学业发展需求,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汉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 法。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基本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以学生个人意愿和专业发展为导向,综...
2024
汉江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管理办法(汉师校办发﹝2023﹞16号 2023年10月31日)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新时代本科教育改革,全面保障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入推进专业内涵建 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认证标准 ”)等相关文...
2024
汉江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管理办法(汉师校办发﹝2023﹞16号 2023年10月31日)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新时代本科教育改革,全面保障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入推进专业内涵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
2024
汉江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管理办法(汉师校办发﹝2023﹞16号 2023年10月31日)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 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深化新时代本科教育改革,全面保障和提高人才培养质 量,深入推进专业内涵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以下简称《国标》)、《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以 ...
2024
汉江师范学院学生网络评教实施办法(汉师校办发﹝2023﹞16号 2023年10月31日)为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对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控,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改进教育教学过程,充分发挥学生评教在教学质量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学生评教的对象为每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任课教师不能以任何方式对学生施以非正常的引导或要求,并应正确对待评价结果。第二条 评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