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江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2026〕34号《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公开答辩、院内评审等环节,现将学院初评结果公示如下,最终结果以学校评定为准。
序号 |
专业班级 |
姓名 |
备注 |
1 |
历史学2401 |
张雨欣 |
国家奖学金 |
2 |
旅游管理2301 |
李晓艳 |
国家奖学金 |
3 |
行政管理2401 |
孙梦林 |
国家奖学金 |
4 |
旅游管理专科2402 |
阮诗颖 |
推荐参加校级答辩 |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10月15日(三天),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致电学生工作办公室:0719-8846117,逾期不受理。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26年10月13日
一审:靳梦婷 二审:罗晓忆 三审:任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