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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分团委规章制度

时间:2023-10-20 浏览量: 编辑: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分团委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分团委职能

第三章  分团委部门设置及其职能

Ø 秘书处职能

Ø 组织部职能

Ø 项目部职能

Ø 文化部职能

Ø 宣传部职能

Ø 青志部职能

第四章  工作制度

Ø 会议制度

Ø 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制度

Ø 培训制度

Ø 新闻报道制度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分团委是本学院管理各团支部重要的学生组织。

第一条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一切以国家,集体,同学利益为重。 
第二条 待人热情,工作认真,踏实肯干,任劳任怨。以微笑,耐心面对每一位同学;以高效率,快节奏为工作方式,展现出新时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第三条 团结合作,诚实守信,群策群力,勇于实践。增强联系,少讲空话,多办实事在实践中锻炼出一支素质过硬的队伍。  
第四条 尊重他人,举止文明,礼待宾客,乐于助人。对领导,彬彬有礼,不卑不亢;对同学,真诚热情,主动关心;对校外朋友,灵活应对,得体大方。   
第五条 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热爱劳动,热心公益。合理分配,最大限度利用有效资源为同学服务,积极带头参加社会劳动,公益事业,营造良好的氛围起到模范作用。   
第六条 提高素质,服务同学,服务社会。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时时提醒、鞭策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院分团委在广大同学中的威信。

 

第二章 分团委职能
第一条 切实加强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自觉接受马克思主义、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的教育,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增强团员意识,充分发挥团组织的育人功能和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条 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和对基层团组织日常活动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团干部的教育、培养和选拔、调配等工作。做好团员证和团员档案管理工作及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负责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教育、处分或撤消处分。

第三条 在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根据我院中心任务和培养目标,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开展各种有益于提高其综合素质,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活动,抓好团员青年实践成材工作,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和大学生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

第四条 做好团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订团委活动计划工作。

第五条 做好对外接待、联络和宣传工作,努力提高我院社会知名度,整理并保存好有关文件及资料。

第六条 协调联系院学生会、院自律、院资助、新媒体中心以及社团,使院内更好的开展工作。

第七条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发现反映和掌握团员青年思想中的倾向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及时向党总支汇报。

第八条 切实协助做好学生干部考核及评优表彰工作。

第九条 积极开展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分团委部门设置及其职能

我院分团委以分团委书记作为指导,副书记为主要负责人,下设六个部门秘书处、组织部、文化部、项目部、宣传部、青志部共计六个部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团支部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第一条  秘书处职能

1. 负责例会、活动主持与考勤

2. 组织内部各项资料、档案文件的存档记录

3. 工作任务的下达通知

第二条  组织部职能

1. 与校团委组织部对接

2. 负责收取保存我院团员档案信息、推优材料、五四评议材料

3. 负责处理智慧团建关系转接

4. 负责各团支部每月的团会等工作

第三条  项目部职能

1. 与校团委项目部对接

2. 负责团委物资的保管、使用以及记录

3. 承办校园吉尼斯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  文化部职能

1. 与校团委文化部对接

2. 负责院校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

第五条  宣传部职能

1. 与校团委宣传部对接

2. 负责团委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宣传与报道

3. 负责各团支部的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政治理论学习等工作

第六条  青志部职能

1. 与校团委青志部对接

2. 负责团委的日常志愿服务、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最美)志愿者等上报工作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一条 会议制度

 

1.秘书处根据要求在工作群发布会议基本信息(开会时间以及地点)

2.会议记录必须按照要求进行记录

3.会议期间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第二条 工作与工作总结计划制度

1.院分团委各个部门必须制定长期(一学年),中期(一学期)和近期的工作计划。

2.活动策划书要在活动一周前完成,活动与工作总结需在活动结束后五天内完成。

3.院分团委各个部门需做学期总结,年度总结。

4.活动策划、总结,工作计划、总结需及时上交给书记和副书记进行审核、备案。

第三条 培训制度

1.招新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成员培训。

2.常用办公软件普及。

3.活动策划与总结培训。

4.各部门根据自身特点进行相关培训。

第四条 新闻报道制度

1.在活动举办后的2天内完成通讯报道,发给书记并在网上各个主页进行发布。

2.在活动进行中,进行本院各个公众号的发布。

 

第五章  奖惩制度

 量化考核总分为60分

1、例会

 ⑴无故不到者一次扣5分,请假一次扣2分。

 ⑵迟到5分钟内扣1分 ,5分钟以上10分钟以下者扣2分,多于10分钟记旷到。

  2、工作

 ⑴未按时交学期工作计划总结一次扣5 分。

 ⑵未按时交学期活动计划总结一次扣3 分。

 ⑶大型活动迟到者扣2分,迟到但表现良好酌情扣少或不扣分,出现失职行为(如活动时不到,安排出错以及活动无法进行),一次扣5分,严重失职扣10分。

 ⑷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级安排的扣3-5分

 ⑸出现滥用职权有损分团委形象,一次扣10 分。

6分团委提出建议,并予以采纳的,加2分。

7各部门下属部员受院系或学校通报批评或警告者扣5分/人次。

8有任务时,主动联系部长报名者加3分

部长承办活动者加20分